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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再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 索赔1.3亿元福建

08-01 7x24H快讯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攻防战还在持续拉锯,折射出行业技术和人才竞争的加剧。
  专利战牵绊上市进程   8月1日有市场消息称,针对中创新航新的专利侵权,宁德时代再度提起诉讼,目前福建省高院已受理该案件,索赔金额1.3亿元。同时,宁德时代已正式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不正当竞争。宁德时代确认上述消息属实。   宁德时代在2021年7月至9月期间针对中创新航提出5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专利。2022年5月,宁德时代将索赔金额提高至5.18亿元。   两项案件合计索赔金额已达到6.48亿元,相当于中创新航2021年净利润1.12亿元的近6倍。   宁德时代还向法院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犯相关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应用上述专利的相关产品。宁德时代表示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   中创新航否认侵权,并在收到起诉书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显示,涉诉五项专利中,一项经审查维持有效,一项审查后部分有效。其余三项专利请求曾被中创新航撤回后重新提交。   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专利诉讼中被告一方的常见操作。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华东曾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如果专利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专利权人起诉侵权行为就没有了权利基础,原告只能撤诉或者被裁定驳回起诉;如果没有被认定为无效,一种情况是原来的权利保护范围没有变化,另一种是部分无效,但若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还能覆盖侵权产品,那么诉讼还可以继续。   值得注意的是,中创新航正处在赴港上市前的路演期,专利侵权案对上市进程有直接影响。一位锂电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中创新航现在是不利一方,但侵权行为从司法角度很难界定,宁德时代需要扎实的举证,“宁德时代本意可能也不是胜诉,而是拖慢中创新航的上市进程,如果这样中创新航后面压力就会很大,因为他们最后几轮融资都是有时间期限的。”   企查查显示,中创新航最近一轮融资在2021年9月,由航空工业、武汉国有资本、常州政府、厦门政府、国家制造业转型基金、成都国有资本等多方参投,募资规模达120亿元。根据招股书,中创新航计划在港募资78亿港元。   针对外界对案件进展的疑问,中创新航7月27日发布声明称,司法和行政部门均未做出裁决,相关案件仍然处于审理阶段。宁德时代方面则表示,此前中创新航向国知局提出的涉诉专利无效请求没有成功,侵权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实质审理阶段,新的专利无效请求不会影响法院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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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仰望和羡慕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