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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9亿大肆内幕交易 券商员工遭60万罚款及十年

05-27 7x24H快讯

内幕信息+配资,注定是一场“豪赌”。   日前,证监会一次性公布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1份市场禁入决定书,揭示了5年前围绕鑫茂科技重大重组事项的多起内幕交易。不同身份的参与者出于不同心态大举买入,但无一人盈利,最终均落得被罚60万元的结果。

  其中,时任广州证券上海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唐某使用24个账户,按照1:3至1:5的比例配资,累计买入金额高达9.45亿元。虽然交易亏损,但已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除了60万罚款外,证监会还对唐某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此次鑫茂科技收购中想要“分羹”获利的,并非只有唐某一人。鑫茂科技实控人徐某因透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被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唐某的熟人尤某新,与徐某相识20多年的香港人士秦某新及其子秦某,均被监管予以处罚。   对接资金获悉内幕信息   首先来回顾此次内幕信息的形成——   唐某1实际控制微创网络,知道徐某是上市公司鑫茂科技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想和徐某谈收购事宜。2016年9月,徐某开始与唐某1接触讨论鑫茂科技与微创网络重组,初步方案是唐某1和徐某成立并购基金收购微创网络股权后,再装入鑫茂科技。   随后,时任广州证券上海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的唐某开始出场。徐某联系唐某帮忙对接资金,唐某做了初步并购基金方案,并安排下属程某寅联系优先级资金。唐某介绍徐某与浙银俊诚相关人士见面,由浙银俊诚提供并购方案,唐某遂安排助理李某萱与项目成员进行对接。   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项目参与人之间多次邮件发送微创网络资料、企业征信报告及中征码信息等资料。11月25日,李某萱发送邮件抄送唐某,内容包含微创网络产业并购基金方案交易结构,交易结构中承担无限连带差额补足义务人为鑫茂科技实际控制人徐某。   2017年2月6日,浙银俊诚尤某文给浙商银行总行黄某发名为“西藏金杖并购基金(微创网络)”的邮件,将方案正式上报总行。“西藏金杖并购基金1号”项目书中写明,差额补足义务人为徐某,项目总规模2亿元,收购微创网络40%的股权。   2017年2月20日,应徐某要求,唐某1派微创网络总裁邢某新参加浙商银行总行面签3月7日左右,因徐某信用担保能力不足,微创网络并购基金项目被否。   此后,徐某让唐某联系其他渠道继续推进成立并购基金,唐某联系了尤某峰,尤某峰介绍了资金中介董某颖。唐某让程某寅联系董某颖,继续推进鑫茂科技成立并购基金收购微创网络。   2017年5月17日,李某萱给唐某、程某寅、王某汉发送邮件,内容包含鑫茂科技产业并购基金合作协议、调整后的测算结构。5月19日,唐某1与徐某见面讨论微创网络估值。   2017年5月24日,鑫茂科技停牌公告称“控股股东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重大事项”。8月8日,鑫茂科技发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公告,称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为微创网络,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标的公司10%股权,同时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标的公司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11月24日,鑫茂科技公告复牌,以1000万元保证金收购微创网络10%的股权,并称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重组事项。   至此,鑫茂科技收购微创网络事宜尘埃落定,该收购事项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在正式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按照监管认定,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10月20日,公开时间为2017年8月8日。在项目过程中多方推进,唐某自然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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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仰望和羡慕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